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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公民依法享有互联网上充分的言论自由
新华网北京6月8日电(记者赵超、璩静)
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日发�的《中国互联网状况》白皮书表示,中国公民依法享有互联网上充分的言论自由。
白皮书指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。中国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,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发表言论。网上交流活跃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大特点,论坛帖文、博客文章数量之巨大,在世界各国都是难以想像的。
白皮书说,中国的网站十分注重为线民 提供发表言论的服务,约80%的网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。中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,2.2亿个博客用户,据抽样统计,每天人们通过论坛、新闻评论、博客等管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,超过66%的中国线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,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,充分表达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。
白皮书表示,互联网新应用新服务为人们表达意见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。博客、微博客、视频分享、社交网站等新兴网路服务在中国发展迅速,为中国公民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提供了更便捷的条件。线民踊跃参与网上资讯传播、参与网上内容创造,大大丰富了互联网上资讯内容。
白皮书还表示,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健全相关立法和互联网企业服务规范,不断完善公民网上个人隐私保护体系。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规定,非法截获、篡改、删除他人邮件或其他资料资料,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,构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依据互联网行业自律规范,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责任保护用户隐私,在提供服务时应公布相关隐私保护承诺,提供侵害隐私举报受理管道,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隐私。
2.2×10^8 × 0.66 × k ×(1 - μ) == 3 × 10^ 6 ;
其中 k 为"经常"发表言论的线民平均每天发表言论数,
不妨设为 0.5;
μ 为河蟹率,有 μ = 95.9%
结论:
中国网路河蟹率接近96%,互联网自由度约为4%
所以啊,老毛说了,知识越多越反动。。。。说了你们还不听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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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GFW BLOG 功夫网 to GFW BLOG at 6/13/2010 10:48:00 PM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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